達觀鎮社區第六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三日(星期日)晚上七時。
開會地點:A2區B棟(B2會議室)
主  席:黃健政       紀錄:林啟俊
出席委員:魏明進、劉廣國、李菊蘭、劉鈴慧、馬慧庸、褚美玉、黃郁欣、蘇文雯、李景榮、
     陳淑雲、周而榮、林柏沅、蕭順竺、林進長、李連水、王麗青、黃健政、王國基、
請假人員:蔡光蔚、沈小敏、陳文元、林福助
缺席人員:鄭新荷、高福利、劉育鑫、李鵬良
列  席:聯安-陳俊錡協理、張理華

主席報告:聯安公司派駐現場之保全人員希望管委會再多作監督,以期更完善之管理,待會就聯安合約事宜請劉副主委作報告。本次月會陳里長到會參加,現在就請陳里長發言。

壹、 陳里長昌國:

感謝各位委員們在達觀里辦公室成立之初給予最大的精神支持,並給我這個機會參加貴委員會的月會。近來登革熱漫延,我己在社區內進行全面性噴灑消毒水共二次,及清除道路兩旁雜草,維護社區生活品質及美觀。成立大門哨之事宜也請社區各管委會及東華方面能有一致的共識,以期能儘快推動。爾後若有需要服務之處也請大家別客氣,本人將盡心盡力的為民服務,另外里辦公室將在年底舉辦跨年晚會,屆時請大家一起共襄盛舉。

貳、 管理中心:

一、 機電陳組長復華已離職,原職務由劉組長春福新任。
二、 工作報告:
1. 九月份管理費收繳情形:收帳比例-93.77%,刷卡手續費由原本2.25%調降為2%。
2. 9月21日舉辦之中秋節晚會廣受住戶好評,圓滿成功。
3. 9月23日台北縣政府之優良社區評比,待會請行政副主委解說。
4. 對於訴訟中的欠繳戶之延遲金是否強制收取請管委會能給予明確指示。
5. 對東華公司之訴訟可否商請委員們至少一人陪同出庭,以壯聲勢。
6. 市公所提供一筆每年度貳萬元正之民意代表補助款,可用於社區辦理活動或軟、硬體建設。
7. 關於消防建築申請報備待會請林委員解說。

參、 各委員報告:

主席:在優良社區評選時總幹事的簡報非常成功,並謝謝聯安公司全力配合。此次中秋節晚會廣受住戶好評,圓滿成功。當天因下雨緣故,總幹事與副總幹事冒雨將舞台移至管理中心前,才使得晚會有舞台使用,謝謝總幹事與副總幹事之辛勞。對欠繳戶收取百分之十延遲金,已於行政小組會議中決議,關於這部份就不再討論了。關於與東華訴訟事宜,先前是由張前主委玉基代為訴訟,由於張前主委已搬離社區請周監委就這一部份解說。

周而榮監委:就我所知,應是於四屆提出訴訟。當時主委是李文彬先生,在調解當中不知是何原因未出庭而無下文。後來是由張玉基先生為約定代理訴訟人,個中原因為何,還需進一步查證之後再行報告。

主席:周監委對於這個問題也並不是非常清楚,我想,是不是待釐清之後再作報告。對建物安全檢查這部份請林柏沅委員報告。

林柏沅委員:政府明文規定-公寓大廈需作安全檢查,但是因為我們一直都未與東華作點交,所以與東華的訴訟希望能儘快推動,否則會喪失我們住戶的權益。至於消防設備方面,因是屬建築法所以縣政府的來文是錯誤的,為了日後查證正確資料,請管理中心購買乙本建築法規。目前消防設備該維修的還是需要進行。

主席:謝謝林委員。現在只是向各位委員報告安檢消安進度。其實還有些問題及相關法令需進一步研討。現在請劉副主委報告。

劉副主委:以下就上個月事項做幾點簡報。各委員若對手中的月報告有任何問題,請待會提出再作檢討。
1. 優良社區評比感謝-主委、魏副主委、李副主委、蘇監委、劉監委、褚財委、陳里長、李委員、沈委員全力的配合。另外也發文給聯安公司獎勵有功人員-總幹事、副總幹事、各嘉獎二次,行政組長詹雅婷、環保組長林明珠各嘉獎乙次,現在就給聯安公司一個掌聲鼓勵鼓勵。
2. 與聯安公司續約事宜將維持原價-保全:捌拾萬伍仟參佰元,行政:貳拾肆萬陸仟柒佰伍拾元,環保:貳拾肆萬貳仟伍佰伍拾元,機電:拾伍萬伍仟肆佰元,以上含稅總價為壹佰肆拾伍萬元。另增加幾項罰則也於行政會議上決議通過,各委員可以到管理中心查閱,若有更好的建議也可以提出來參考。如果沒有問題,將定下個星期請主委與聯安公司正式簽訂合約。
3. 社區消防防火防災自衛隊編組計劃表重點將在防火防災方面。現在各委員手上的「防火防災一覽表」是9月27日我與林委員福助、何元友先生參加講習回來後擬定的。各委員若是沒有異議,十月底前會呈報上去,否則會被罰款壹萬∼伍萬元。另外非常感謝機電蕭副主委精心規劃社區緊急避難疏散路線及消防配件位置圖。編列部份除了委員以外,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全部編列下去。也請各委員召集住戶踴躍參加,我將於17日前連同附件呈報。
4. 趁陳里長在場,請各位就建立大門崗哨建立與否發表看法及意見。

主席:感謝劉副主委費心規劃防火防災自衛隊計劃,至於是否召集經常在社區的住戶擔任幹部一職需再查閱住戶資料後再報告。對於聯安續約金額各委員是否有異議。(無異議通過)

劉玲慧委員:針對合約內容-聯安公司是否可以免費提供法律諮詢顧問。

主席:請協理報告。

陳協理:法律諮詢顧問,公司方面是可以免費提供的,但是若需要受理案件打官司時,仍是需要另外付費的。

主席:如果提供法律上問題之諮詢,不知聯安方面是否有問題。

陳協理:單純法律諮詢上是沒有問題,列入合約上是可以的。但是我必須重申,若要受理案件時,是需要付費的。

主席:那就把免費提供法律諮詢顧問的部份列入合約上,至於如何納入再請陳協理代為訂定。對於崗哨問題,請劉副主委報告。

劉副主委:崗哨問題等陳里長14日開會後再作定案。

劉玲慧委員:今天如果我們問里長,你什麼時候可以大門哨門題解決(因為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解決的)我相信里長也不敢很肯定的答覆我們。今天社區內發生徐玉燕小姐事件是大家有目共賭的,如果我們自己的崗哨建立起來,會發生類似事件嗎?這點是大家必須考量的一個事實。現在東華又要開發第三期工程,我想這是一件值得我們深思及儘快處理的事情。當初五屆決議建立崗哨到底軟硬體設備要多少錢,是不是可以公佈給住戶知道。又是否可以跟崗哨同時進行呢?

劉副主委:大門崗哨經費問題於10月11日行政小組會議中有提出說明-原來估計壹佰萬元(不包括崗哨內軟硬體設備),另外每個崗哨內監控設備及柵門管制設備還要多15萬元。全部四個崗哨加上軟硬體設備共需壹佰陸拾萬元,由每個月管理費收入扣除支出後之結餘金額,提撥百分之十為基金。」

林柏沅委員:我們必須要確認興建崗哨(固定式)是否合法,否則等蓋好了又被檢舉違建那不是太冤枉了。

張理華委員:當初第五屆討論決議通過建立崗哨時,為何不在五屆完成,是因為建立崗哨費用壹佰萬元金額太大,並非管委會能決議,須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才能實行。如今區分所有權大會上既然已通過,而第五屆管委會已經卸任,自然落在第六屆管委會上來執行,並如外面所謠傳五屆留下爛攤子給六屆來做,謝謝。

黃郁欣委員:其實在第五屆討論建立崗哨時,向陳梅嬌議員爭取經費,項目是是守望相助亭且是移動式,並非現在的鋼筋水泥亭。但不論花費多少,最重要的還是要合法。

主席:崗哨建立是否違建或必須申請建物執照及雜項使用執照,請陳里長說明一下。

陳里長:如果崗哨是固定式的我想須再請示相關單位是否要申請建照。若是移動式的應無大礙。

主席:謝謝陳里長的意見,請劉副主委報告。

劉副主委:林委員剛剛所提的意見非常好,應先解決建立崗哨是否會抵觸法令,釐清之後再來研商經費是否充足,再來進行才好,謝謝。

主席:謝謝劉副主委。對於崗哨是否建立應先進一步求證,並請示相關單位再來討論。請蕭副主委報告。

蕭副主委:電梯保養合約因第一次開標流標,第二次開標定於10月16日,但由於與歐寶的合約只到10月15日止,將再協商歐寶將合約順延至10月31日止。因考慮到合約到期的交接事宜,所以歐寶10月份款項建議暫不付款,等到電梯保養合約確定,交接清楚後再行放款。另外全區發電機維修案說明:
一、 ACB的功能是發電機發電出來控制各區供電作用,ATS是台電斷電自動切換至發電機。目前A4區16號的ATS故障無法自動切換。
二、 A2區A棟揚水泵維修約伍萬元,更換沈水式約壹拾肆萬元。
三、 全區發電機維修金額約捌萬玖仟元。
辦法:
一、 A2區ACB更新費用約壹拾萬元,A4區ATS更新約參萬元。
二、 A2區若更換沈水式揚水泵是較穩定的。(17票通過)
三、 待社區發電機第一次維修完成後,再另行評估尋找固定式的廠商前來定期保養。
   決議:無異議通過。

主席:請魏副主委報告。

魏副主委:因與綠霸合約即將到期,日前我有請教庭園專家幫我規劃一個完善的契約內容。工程合約內容規劃為三大類:
一、 樹木花草維護(含颱風前後固定)。
二、 不適於社區環境之樹木花草汰換並重新裁植,另於各棟門口增植聖誕紅。
三、 一年至少修剪12次,若次數太多減為10次。
此次所訂定之合約內容非常詳細,也較有約束力,希望以最快時間上網公開招標。謝謝。

主席:謝謝魏副主委,請李副主委報告。

李副主委:文康方面有三件事報告──
一、 這次中秋晚會全體委員們大家全力支持配合,另外總幹事、副總幹事也向協力廠商爭取到許多豐富的獎品,也因委員們的付出才會吸引許多住戶踴躍的參加,方能圓滿成功。謝謝。請大家給自己掌聲鼓勵一下(一致掌聲)。
二、 上次在文康小組會議上針對網球場修復,特請總幹事找了許多廠商來報價,但其中有的估價太離譜,請示機電蕭副主委研究,由機電組自行維修,後來魏副主委協助尋找廠商前來估價。結果魏副主委找來的廠商估價約貳萬元左右,機電蕭副主委認為若貳萬元即可修復,應由廠商前來維修而不須機電組自行修復。因為若自行修復在時效與經費上較不划算,就麻煩魏副主委請廠商將估價送達,再召開小組會議討論。謝謝。

主席:剛剛環保魏副主委所提之園藝招標金額是多少?
魏副主委:目前是把項目列出來再由廠商自行填寫,屆時再核選符合我們規定及可接受範圍內的進行詳談。至於金額方面我們管委會訂定底價,再由主委召開會議進行審核後,再請廠商來議價。謝謝。

主席:既然環保已召開小組針對合約內容討論過,我想應沒什麼問題。謝謝魏副主委的辛勞。剛剛李副主委提到A4區網球場修復費用貳萬元,若無異議是否表決(無異議通過)。

肆、 提案討論

提案一:各區崗哨管理
主席:劉玲慧委員提案,請報告。
  劉玲慧委員:
說明:近來地下車場管理上出現了許多漏洞,導致住戶對保全無法信賴。
辦法:可採住戶所提之意見-地下停車場每發現乙部不是屬於社區的車輛即罰款200元。

主席:對各區停車場目前管理上之疏失,請管理中心作個報告。

副總幹事:在上次月會中曾提過,針對各地下車場控管問題,就A2區B3、B4哨因勤務需要,每個小時固定巡邏各機電房及公佈欄內是否有住戶填寫意見表及新唐城、東森、中華電信等廠商進入社區維修或住戶搬出入,一定會離開哨所,在這段期間內若有住戶私自帶朋友入內,或尾隨車輛進入而處罰保全人員實是不公,如果現有勤務一切取消固定在車道口嚴格執行,若還有外車進入或亂停放的情形,再來處罰現場保全,才是較合理的。另外我會嚴格要求保全人員徹底加強各地下車場之控管,或者如上次月會中所提將停車證全面更換,並依區域來區分,謝謝。

周而榮監委:剛剛副總幹事所說也是事實,今天我們管委會也不敢要求現場保全人員將現有巡邏勤務取消,畢竟平時的巡邏也是非常重要的,至於亂停放之車輛該如何管制,還是需要住戶大力支持及配合,不存有自私自利的想法才可落實執行。

李菊蘭委員:至於電梯卡,管理中心必須嚴格控管,不許氾濫。

蕭副主委:關於電梯卡每戶只能領取四張,倘若遺失的或增加購買;的管理中心都有控管,遺失的、搬出去的,都會消磁掉,增購的都先查明之以500元購買至於卡機密碼會請機電組再行檢測。

主委:謝謝各位的寶貴意見。目前請蕭副主委規劃電梯卡之總清查工作,由於停車證配合大門哨之設立將全里統一更新。

提案二:網球場開放免費使用及進行基礎維修案
說明:
一、 球場現有收入有限,但維護經費日增。
二、 網球場是社區唯一必須收費的公共設施。
三、 由於年久失修及鐵架上長期加裝防風網,使鐵架部份傾斜。
四、 長期低使用率,使公共空間施效低落。
辦法:
一、 即日起進行鐵架扶正及補強維護工作。
二、 拆除防風網並將網球網等附屬物品移交球社保管。
三、 建議管委會重新修訂原使用規則,合理開放使用。
四、 儘早公告放免費使用網球場及使用規則(含時間限制等..)。
五、 日後維修比照其他公共設施,進行一切必要的基礎維修。
六、 其他網球附屬網具等物品,由網球社自行購買及保管。
決議:以19票通過-免費使用A4區網球場

伍、臨時動議:

主席:各位委員是否有臨時動議。

劉副主委:剛剛各位報告防火防災救護編制,屆時需要購買急救箱2個,擔架2個,現場所有編組人員之臂章。臂章部份如:救護班-綠底白字,救火班-紅底白字..等等。(無異議通過)。
另外有一件事須要向各位報告,住戶多次反應保全組長高振南,於夜間上班時間內在管理中心打電腦、打電話,住戶不止一次反應,多次反應並也有委員親眼看到,就這點大家是否提供意見該如何處罰。按照合約,第一次扣款壹仟元,第二次伍仟元,第三次革職。
還有高振南組長於中秋晚會當天曾告訴我一件事,說此次舉辦中秋晚會是圖利委員,我聽了以後不以為然。中秋晚會是我們每個委員盡心盡力,其辛勞也是將晚會辦得成功更圓滿,何來圖利之說。後來要求高振南告訴我到底是那個委員所說,該員一直不願說,經過一個星期後,還是由我主動詢問才告訴我,這件事我也向主委報告了。原本我個人認為高振南乃是出於好意,口頭警告就算了下次不可再犯,但是主委堅決查辦,因為此風不可長。綜合以上2點請討論該如何處罰。

主席:聯安公司陳協理報告。

陳協理:高振南既然身為現場安全組長,不但沒有把問題解決,反而製造委員間的猜忌及困擾,實是不可原諒。又於上班時間在管理中心打電動、打電話,犯了不該犯的過錯,建議管委會撤換。

劉副主委:我看這件事由聯安公司自行處理,本管委會不宜過問。至於執勤中怠忽職守部份,我建議扣款伍仟元,或者如陳協理所說撤換,進行表決。

主席:責請聯安公司按合約懲處,另行上簽。若無其它臨時動議,散會。

陸、散會:23: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