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觀鎮社區管理委員會第七屆第一次月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三年元月十一日(星期日)晚上八時。

開會地點:A2區B棟(B2會議室)

    席:鄭傳誠                        紀錄:陳立業

出席委員:劉廣國、丁樂生、李菊蘭、陸億平、蘇志鵬

張理華賴清安、李國珍、王國瑜、蘇文雯

李中美、何元友高昭儀、余妮美、邵力軍

汪時音、周而榮、林柏沅蕭順竺、陳文元

李連水、林長佳、周旺暾、林錦鸞林福助

缺席委員:謝鴻榜

列席人員:聯安保全公司李偉鳴、李青雲、沈奇哲、黃前主委健政

壹、主席報告:開會人數應到27員,實到26員,已達法定過半人數以上,本席宣佈會議開始。首先請管理中心作工作報告。

貳、管理中心報告:

           林總幹事:()在報告前,先向第七屆委員介紹管理中心各組(行政、保全、機電、環保)現場主管()

                     ()報告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處理情形。

                     1社區與園藝承包商─世界聯合造景公司之合

約,原已於92119日到期。經提報92

11月份月會(17次月會)討論決議,因社

區尚有園藝工程未完成,暫延長合約至93

2月底,再行議價或招標。

                     2全區共同管道壁淨化及全區環境消毒案,移

                        交第七屆委員會視社區需要接續辦理。

                     3管理中心電腦行政作業管理系統案,經第六

                        屆第十七次月會決議,由AISOHO公司以新

台幣陸萬元取得合約,預定於93年元月月底

完成。

                     4921216日對欠繳921~6月份管理費

                        之住戶進行拍照、寄發存證信函等催繳程序。

參、功能委員報告:

    ()行政張副主委報告:

      1八十七年度欠繳管理費訴訟,因前總幹事林渭水離職未移交,現資料不全,且已超過追訴時效,此部份責任有待釐清。

      2行政中心電腦軟體已委外設計,即將交付現場行政工作人員,希望於最短時間上手。另管理中心行政組同仁應儘速熟練收發文動作,及將各項檔案整理齊全。

      3地下停車場時有違規停車,如保全員執勤不力,將處分失職人員。

      4聯安保全公司環保及保全現場服務人員訓練應加強,哨所保全同仁禁止群聚聊天,違者大過處分。

    ()機電蕭副主委報告:

      193年機電年度工作計劃表向各位委員報告。93年元月份與祥竣消防公司續約,總金額$97,810.元,已付3萬元訂金,至今尚未申報。

      292年度社區消安檢查,委請祥竣消防公司向台北縣消防局申請展延。

3消防撒水泡沫採水泵浦第二階段維修,已接近完成,尚不

   足經費約5萬元,再報請委員會裁決。

4新店市公所補助20萬元社區外圍監視系統,93年元月底前

   是否可發包施工(待確認)

5發電機廠商替本社區做大、小公ATS轉換檢測,待報告出來,再討論是否需作維修。

6932月份消防設備未完成部份公開招標,總範圍估計約$170萬元左右。

793315日東森及速博網路合約到期。

8一源(車道門)亦將於93331日到期。自第一屆起即交由一源電機公司保養迄今,因牽涉軟體專利問題。

9934月份與聯安鼎積公司合約到期,如公開招標,機電部份請訂定底價。

10A2地下停車場漏水,如住戶逾三個月以上未繳管理費,不予維修。漏水車位請至管理中心登記以便維修。

11全區機房漏水嚴重,須做評估再做報告。

12934月份針對社區花園線路全面檢修、整理。

13935月份各棟頂樓、陽台、排水口檢修。另全區避雷針

  檢修。

14936月份全區地下停車場監視系統施工評估。

15937月份改善半年度點檢缺失。另安家保全對講機保養合約到期。

16938月份新唐城合約到期。

17939月份請消防局安康分隊至社區做消防演練。

189312月份全區機電設備年度點檢。

主席:有關機電年度工作計劃資料,請補送至委員會。另各功能小組如有工作報告,請於會前做出書面資料。

()環保林副主委報告:

   達觀里陳里長致送之第二批園藝植物(700)已補植完畢,另已向台北縣議員陳梅嬌申請櫻花樹植種社區,請管委會行文陳議員。

()文康李副主委報告:已向陳梅嬌議員申請活動經費2萬元,另元月16(星期五)晚間8點舉行文康小組會議,屆時請相關委員參加。

()陸財委報告:

    1本屆每月公佈收支帳,帳目更詳細,利用新軟體製作。

    2各棟間應收、實收、未收帳目請詳列出,讓社區住戶更加明瞭社區收支狀況。

    3上屆委員會提撥電梯保養基金,本屆是否繼續實施提撥?請裁決。

主席:針對第六屆委員會交接事項無法澄清、無法接手請提出來,由黃前主委協助答覆。

張副主委:()第五屆移交訴訟案件,部份文件遺失查無資料,87年度之欠款管理費案已逾告訴期,經清查計有25件約35萬餘元。

          ()第七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所做之提案討論決議事項,因有住戶發出存證信函,質疑會議通過議案之合法性。本屆無法處理該信函,請黃前主委處理。

黃前主委:()存證信函寄送之對象係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即管委會之法定代理人。本人已交卸委員會職務,此信函應交由第七屆委員會處理。

          ()訴訟案件如資料遺失或不全,應屬管理中心責任。

主席:90年度前之訴訟案件均未建檔,87年度之訴訟債權計34萬餘元。此部份責任不明,委員會有責任向全體住戶說明。

黃前主委:聯安保全公司派駐管理中心人員代理訴訟,如有疏失應負起責任。

主席:請聯安保全公司代表說明。

聯安保全公司李青雲:總幹事離職其工作職掌及文書交接不落實,聯

          安公司會進行追查,並將結果向委員會報告。

張副主委:第五屆管委會移交之訴訟案件,管理中心應注意積欠管理費之住戶欠繳年度及累計欠繳金額,莫發生錯誤。

高監委:請聯安保全公司派員前來支援訴訟工作。

主席:請聯安保全公司董事長李偉鳴說明。

聯安保全公司李偉鳴:聯安保全承諾派遣支援人力清查訴訟資料,87年度訴訟資料不全案件,請副總幹事於一星期內整理妥當。

林柏沅委員:第七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應出席人數為326人,實到332人,已達到第二次同一議題召集所需之法定人數,各議案討論均屬合理事項,若住戶質疑大會決議事項,應循相關法律途徑解決。

陸財委:按時繳納管理費給予相當折扣,應於提案時一併提出較明確之遊戲規則。管理費收繳看似公平,實質卻造成社區管理費每年重大損失。

周而榮委員:有關管理費內電梯修繕費用提撥,是將帳目做合理之歸屬,停車場清潔費等款項係屬停車位所有權人,應用於改善停車設備等。委員會對此應充分討論溝通。

主席:針對第七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事項,請提出相關解決辦法。如對決議事項有爭議,可交由法律專業人員加以解釋,再交予管委會執行。

林柏沅委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規約訂定及修改有一定的規範,如交由法律顧問或律師,均有不同見解。且此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所提之議題非常重要。

張副主委:是否可以請聯安保全公司的法律顧問,針對此問題協助處理。

周而榮委員:第七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之議題,均為民生重大議題,如第七屆主委認為窒礙難行,可以選擇性執行。

主席宣佈休息五分鐘。

肆、提案討論:

    第一案案由:建請重大工程(如電梯及保全案)之招標應採高標準嚴格遴選合格廠商,以保安全、安定、有效率。

說明:重大工程及保全直接影響住戶生命財產的保障應審慎挑選,我們出錢的買方市場才不致花冤枉錢。

辦法:有樣學樣多多參考大飯店、百貨公司、醫院、模範社區等

      ,遴選之廠商對象

提案人:李國珍  附署人:王國瑜、高昭儀

主席:希望各委員自律規約良心辦理各項招標,本案委員會理當

      遵守,無須交付表決

第二案案由:建請委員會總幹事及辦事人員應熟悉“社區管理條例”案相關法規並與鄰近社區管委會聯繫

說明:品質管制是管理單位最重要內涵,法規要熟悉。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社區之間齒唇相依。

辦法:與別區黎明小城等要聯繫取長補短吸取管理經驗。

提案人:李國珍  附署人:王國瑜、高昭儀

主席:本案立意良好、交行政副主委研議辦理

第三案案由:建設儘速修補破裂瓷磚以防破窗效應”社區老舊

說明:()全區多處瓷磚破裂顯得社區沒落景象。

      ()今日不修補,明日破更多,費用將更大筆才能支付

      ()妨礙觀瞻破壞社區形象,引起住戶反感

辦法:遇破即修補,應列入經常維修範圍,才不致累計花費更大。

提案人:李國珍  附署人:王國瑜、高昭儀

主席:第六屆委員會針對此問題已討論多次且已列入移交代辦事項,本案交小組會議研商後,待下次會議再予以討論

第四案案由:建請盡速設置大門及後門(B6)防衛哨

說明:()佛教聖地高雄佛光山以前沒有門哨都發生過民眾(歹徒)將白痴、重病患毒蛇、垃圾等放生到佛光山後山的嚴重棘手的案例。

      (二)達觀鎮不設防衛哨即是腹背受敵,住戶生命、財產易受歹徒侵犯,沒有保障。

辦法()利用里辦公處“焚化爐等回饋金”專款專用保障社區安全。

      (二)各區委員會協助分攤

      (三)請里辦公處辦理住戶公投。(讓全體住戶參與社區防禦公投)

提案人:李國珍  附署人:高昭儀、王國瑜

主席:本案因牽涉A1區、A3區、東華會館、及A6區,各區目前都有自已的保全,且大門產權現仍屬東華公司所有,本案可行性甚低暫不予處理。

第五案案由:建請聘前屆主委、副主委、監委為顧問以利社區發展。

說明:社區猶如大家庭各屆應有傳承,當屆應聘前屆主委、副主

      委、監委等為顧問以連貫社區事務之推展。

辦法:請委員會發聘書。(公文)於開會時邀請列席

提案人:李國珍  附署人:高昭儀、王國瑜

主席:本案交付表決。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

主席:本案通過。

第六案案由:建議於A2區A棟後方之溜冰場增設籃球架。

說明:(一)社區內缺乏青少年運動之場所設施。

      (二)溜冰場使用率極低,又是磨石子地非常適合作為籃球

          之場地。

      (三)設置籃球場地,可避免地磚之損壞。

辦法:建議於溜冰場內增設二個簡易之籃球架。

提案人:陸億平  附署人:鄭傳誠、林福助、李菊蘭

主席:本案請文康小組加以深入評估,針對設置經費,地板適應

      等,分析討論後再交月會決議。

第七案案由:社區多處建築物附近土壤流失崩塌,若不加以整治,

           將產生嚴重後果。

說明:盡快繼續成立山坡地安檢小組。

辦法:成立安檢小組後,繼續對社區山坡地及地基部份加強安全

      檢查,盡快訂出一套整治辦法。

主席:本案黃前主委曾與相關人員履勘過,有關問題可請教黃前

主委及達觀里陳里長

伍、臨時動議:

     第一案:92年11月3日社區電梯安檢,由一源電梯公司代向中

            華民國昇降設備檢查員協會申請安檢作業,由一源公司

          交付相關檢查表,經發文確認一源公司提交之報告係偽造

          ,本社區擬對一源電機公司提出刑事告訴。

    交付表決:出席委員全數通過。

    第二案:本社區電梯保養儘速公開招標,並議定合約內容。

    交付表決:出席委員全數通過。

    主席:另請周而榮委員報告社區巴士營運狀況。

    周而榮委員:社區巴士定期檢討會議訂於(元)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八時假A2區B2會議室舉行,屆時歡迎社區住戶旁聽表達意見。

    主席:請管理中心盡速發出公告,住戶若對社區巴士有何意見歡

          迎提出,本次會議感謝全體委員熱烈參與及討論,會議到

          此結束。

陸、散會、(晚間10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