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觀鎮社區管理委員會第七屆第六次月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三日(星期日)晚上7時00分
開會地點:A2區B棟(B2會議室)
主 席:林福助 紀錄:楊夢財
出席委員:劉廣國、丁樂生、李菊蘭、蘇志鵬、張理華、賴清安
李國珍、蘇文雯、李中美、何元友、高昭儀、汪時音
周而榮、林柏沅、蕭順竺、李連水、林長佳、林錦鸞
請假委員:林文志、鄭傳誠、王國瑜、余妮美、邵力軍、陳文元、周旺暾、
列席單位:聯安保全公司沈奇哲副理
主 席:本次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本席宣佈會議開始,首先請
聯安公司針對前莫總幹事及機電組長離職乙案,提出說明
沈 副 理:原莫總幹事已於5月31日離職,因其個人生涯規劃,另
謀他就,公司於5月20日已先行派令何代總幹事開始交
接,至於機電組長離職,公司也緊急調派人員支援,使運
作不致停擺。
討論內容:(略)
主 席:針對管理中心總幹事任命乙案,請各位委員先行表決。
表 決:全數通過。
蕭副主委順竺:至於機電組長之任命案,將移交由機電小組討論後進行審核。
管理中心報告:
一、1屏風已由一平舊貨商承裝,並於5月16日完成安裝,
費用42360元。
2
桌椅已於6月1日完成換新共計椅子22張、L型電腦
桌3張,並已發函向里長致謝。
3電腦主機一部已由聯強國際送達(AS-D360¸256M),目前尚未完成安裝。
前123項並已列入中心財產造冊列管。
二、世界聯合工程已於5月29日完成本社區全區之園藝修剪及鋤草,並拍照存檔,費用48000元。
三、A2區A棟步道旁土石流失之擋土牆工程已於6月7日施作完成,費用140000元。
四、A2、A4、A5區1樓玻璃大門之調整及A4區(1號2號3號5號6號20號)之地絞錬更換已由皇傢鋼鋁工程公司完成施作,費用28000元。
五、疏通排水溝案之工程,已於5月26日由一正衛生行承作完工,原預計49處,經勘通後完成32處,費用16000元(一處500元)。
六、讀卡機保護盒及同號鎖已全數按置完成共計45個(備用4個)費用2475元(每個55元)。
七、全菱機電更換塑膠地板(含夾板損壞)已完成共計26部費用23400元(每具900)。
八、一大通運公司之社區巴士,已發函同意免費提供健檢專車來回接送至耕莘醫院之老人健檢服務。
九、目前供水狀況因只有1部機組運作,並未趨於穩定,中心已派員24小時監看水位且不定時回報,以備住戶之詢問瞭解水位注水狀況。
十、自5月27日凌晨3:00抽水機組設備損壞後,本社區即因缺水而造成住戶大量擠爆詢問電話之狀況,機組設備至29日凌晨2時方修復完成,故斷水長達約48小時,此期間陳里長聯絡消防水車緊急提供支援用水,其後亦因為供水未趨穩定及因住戶大量用水及儲水而造成中繼站抽水過度負荷,因此於5月30日、6月1日、6月4日分別有部份中斷缺水之情況,此段期間陳里長聯絡消防水車緊急提供支援用水,分別於28日下午7-10時、29日上午10-12時、下午5-7時、晚上10-11時五梯次供水,以解決燃用水之急,備極辛勞,且管委會並於5月27日、30日分別召開第四及第五次臨時會議,討論緊急供水問題,會議記錄並立即公告週知。
十一、社區緊急供水方案,已完成現金票之用印,若抽水機組發生故障時,將立即向『胡氏工程公司』緊急購水以應付緊急缺水問題。
主 席:針對總幹事之工作報告各位委員有何意見?
林委員錦鸞:對於第8項之免費提供專車來回健檢服務是否每月一次,
因此為社區之福利,且本社區老人家眾多應多爭取。
張副主委理華:此次為醫療性的健診每年乙次,一大公司為回饋性質由里長舉辦健診一大公司僅提供專車來回接送,且里長處亦並非每月舉行,一大公司是配合提供,此後我們管委會將發文申請要求能增加配合。
周委員而榮:對於第九頁第十項內容中提及臨時第4.5次臨時會,那次會議本人有來參加,但對於之後有一公告中內容前面數項本人並無意見但對於第4項內容中提及『本會議有部份委員未有積極之意願,請住戶向各棟委員表達強烈訴求』之語,本人表示強烈抗議,如此將造成委員會困擾,請主委及副主委說明:
劉委員廣國:對於公告內容中之措辭本人亦表示不滿。
李連水委員:我們亦知道主委及副主委很辛苦關怀供水事情,但當告示貼出本人曾去電主委表示不妥,也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如此造成委員傷害實在不好。
張副主委理華:自從此公告貼出後中心之詢問及攻擊電話開始減少當然彼此觀點不同,我們也不希望若遭斷水時,住戶抱怨,好像我們管委會都未處理,我希望分攤至各委員解釋,或許我們有處置不當,在此向各位委員表示歉意。
李副主委菊蘭:住戶會認為有繳交管理費為何沒有水用,因此建議管委會能告訴住戶不只是A2區沒有水,而是全區沒有水,應做如此解釋。
蘇監委文雯:本人一再提示若缺水一定要先告訴或張貼告示讓住戶知道缺水的原因,此次缺水會議本人都有參加因此本人都能很明確的告訴住戶原因。
李委員連水:此次缺水應將責任推給東華來告訴住戶,我們的目標是能與東華協商且縣政府方面也已派人來勘驗了,此次缺水討論應到此為止。
機電組鄭吉報告:據了解,那些機組的維護都是用拼湊方式,且馬達都未保養,目前雖只有一具運作,但時常有馬達空轉,泵浦隨時有可能故障,定水位閥又不穩定,因此我們24小時派人看水的目的就是要了解水位電流之穩定度,因此馬達泵浦之換新實在是刻不容緩。
蕭副主委順竺:目前進水位閥是故障,與東華溝通後,零件是否應該換新牽扯規格問題。
蘇監委文雯:我們管委會不應以反客為主,其實這些問題都是東華應該要處理才是,不是我們管委會一味的自己處理。
蘇委員志鹏:若換新只有A2可用,A1及萬象可關掉,如此是否會產生糾紛,因A1及萬象認為本來就應由東華負責修護。
張副主委理華:希望東華維修的事應拋開,因那是不負責的商家,最簡單的方式是A2區趕快將馬達換新,試車完畢後,在舊馬達尚可運作時暫時不動,此時我們行文A1及萬象在7天內答覆是否參與配合,若缺水如果東華願協商付費,則我方有單獨馬達提供用水。
何委員元友:剩下的馬達機組保證不超過一個月就會壞掉。
周委員而榮:此處有個資訊,公車後加油站旁那塊地,東華已不再付租金給地主,且還在法院訴訟中,東華目前之公共設施應移交給里長,本要移交給市公所,但沒能力接,會中里長答應接管,以後維修由里長辦公室負責,本人不相信若達觀鎮社區缺水市公所會置之不理,北縣政府來勘驗據報要703萬費用,但我們看到目前一個馬達報價是41萬,我強調若A水池滿水並不代表家裡一定有水,可否告訴我們那幾個馬達是可用的,我們要的是數據,這些維修數據在未明確前不能頭痛醫頭,如此不能解決問題。
主 席:縣政府人員是在里長辦公室開會並未現場勘查,東華方面告知若20台馬達全部換新是703萬,金中玉願出一半,最後協調仍是沒有結論。
周委員而榮:東華應將管理權交出,它若沒本事修,我們來修,以後我們若有抱怨電話可直接轉給里長處理,民意代表及里長應向東華施壓,我們只是人民沒有公權力,若里長未有誠意我們以後可用選票來證明。
蘇委員志鹏:我們的訴求是告訴住戶請里長來解決水的事宜,因太複雜委員會不應該直接來處理。
賴委員清安:短期目標是斷水時管委會應如何處置,長期目標是如何將產權取回,管理權是否可請周委員協助商議,若只有我A2出錢但有些住戶不同意,不願當冤頭。
主 席:以後水的問題就一致交給里長來全權處理。
李副主委菊蘭:我們管委會應去幫忙里長才對,里長為我們爭取40萬非常辛苦,若只靠里長一人實在有限,應該彼此共體時艱才對。
周委員而榮:我提議談判籌碼就是宣佈東華破產,我們可請毛律師來為我們解釋。
張副主委理華:現在馬達只有一台在運作,且電流極不穩定,我們派人24小時監看並製表紀錄,若邀全區出錢A1一定置之不理,因此我們才有獨立來做的想法,若以後全區停水他們就會來找我們協商若以後里長的經費及議員之補助款下來就可以持續往上C、D、E去更新。
蘇委員志鹏:地上權若有糾紛若我們去裝,地主戶拒絕,因此發生糾紛時我們該如何處理,還有我們的緊急供水方案如何﹖
蕭副主委順竺:若緊急叫水每天費用是27000元,每次有2部車約7趟。
周委員而榮:請毛律師來諮詢在法律上我們是否站得住腳,才是解決之道,讓律師給我們一些意見,請大家慎重考慮,如此開會冗長討論不出結果來。
主 席:水問題交給里長帶領處理。
丁委員樂生: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不彰的,我們應朝短期方面進行解決較好。
林委員柏沅:主委、副主委有帶領社區如何走的責任在,但如果已經討論做成決議就不要再貫徹自己的意志,不然每次開會就會討論同樣的問題浪費時間,上次會議已經討論過若馬達故障我們知道還有1天半的用量,我們第二天請人來補水補二天,我們就有五天時間來請里長處理,因此報價單目前也不必提出來討論。
張副主委理華:2部水車1部15噸,1部20噸若來回7趟扣掉LOSS的水量除以14棟每戶每天約只有25公升用水只夠沖馬桶
主 席:請毛律師至社區開會再做成決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