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觀鎮社區管理委員會改善工程招標須知
一、招摽採購名稱:達觀鎮社區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二、招摽內容:消防設備改善工程。
三、維修內容:如附件(一)
四、工程地點:台北縣新店市達觀路十四巷一號至八號、十六至二十號二十二巷一至二號三十號。(A2、A4、A5區共十四棟大樓)
五、廠商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之消防工程行號,並須具備下列資料及文件: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需具備消防水電設備承裝資格)影印本(乙份)。
(二)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證明(甲種承裝業)。
(三)最近一年營業稅申報書影印本乙份。
(四)公司須具備消防設備師(士)證照兩人(附勞保卡影印本一份)。
(五)公司無退票紀錄。
六、領取標單:
(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三年八月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
(二)地點:請親至本管委會領取。
(三)現場會勘一天(時間八月四、五日兩天)。
(四)標單費用:每份伍佰元整(製圖費用自理)。
七、投標規則:
(一)投標廠商所有之投標單及全部文件於投標後,不得要求更換或修正。
(二)投標單請詳實填寫後密封於乙封套內。
(三)廠商資格及乙封套文件請密封於甲封套內,並於封套外註明投標公司名稱及地址,及加蓋騎縫章。
八、得標簽約及服務內容:
(一)得標廠商須備妥工程合約書(一式兩份)於三天內至本管委會,向管委會辦理簽約事宜(逾時視同棄權)。
(二)履約保證:得標廠商於簽訂合約之同時,須繳交得標金額百分之十之履約保證金(現金或銀行定期設定存單),保固期滿無償退還。
(三)本改善工程以消防安全檢修申報驗收標準通過為依據。
九、截標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本管委會(地址:台北縣新店市達觀路十四巷三號B1。電話:二二一三五六○一)逾時不予受理。
十、開標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九日下午二十時,台北縣新店市達觀路十四巷三號B2會議中心。
十一、得標資格:
(一)本招標以最低價且接近本管委會所定底價者得標。開標後如無廠商得標時,則以最接近底價百分之五者優先議價。
(二)底標於開標後公佈。
十二、工程期限:自簽約日起九十天內完成。(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因素則另行議知)